《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2-2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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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提出发展老年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2017年度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提出要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二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文化需求。当前,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截至2018年,全市总人口352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3万,占15.1%。人口的加速老龄化带来老年人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快速增长,对老年教育的资源供给能力提出重大挑战。我市当前为老年教育所提供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渠道与老年人旺盛的学习需求之间还存在相当距离。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应主动把握发展方向,着力解决我市老年教育存在的思想重视不够,资源供给不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不够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需拓展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老年教育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当前,人民群众对老年教育需求更加旺盛,期待接受更好更广泛的多样化老年教育。应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良好环境,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形成具有宁德特色的老年教育体系,服务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其中总体要求方面,明确提出了老年教育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方面,提出理顺管理体制、扩大资源供给、提升办学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等4项措施15条具体措施。重点推进计划方面,根据《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部署要求,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计划、老年大学提升计划、城乡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建设计划、高校老年大学建设计划、老年开放大学建设计划、队伍素质提升计划、老有所为计划、志愿者培育计划等8个计划。保障措施方面,提出要建立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各方资源,提升有效供给;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内涵质量;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教育开展;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等6项措施。

  三、主要创新点

  《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老年教育发展规划,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着力在保障措施方面予以突破、创新,主要有4个方面的创新点:

  (一)强化制度保障。提出各地应将老年教育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大教育”进行统筹。市、县、乡三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统筹协调老年教育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老年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县老年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每年研究一次老年教育工作。

  (二)扩大资源供给。要求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推动教育系统开展老年教育试点工作,确定城区部分学校作为试点设立老年学校,周末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让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共享现有的学校场所、设施,盘活和发挥教育资源作用。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全天候向社会开放文化、体育、科技等公共设施(活动中心),让老年人和民众进行体验、开展活动,提高他们获得感。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市、县两级老年教育联席会议广泛发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各行业专家和学者利用自身学识和技能,为发展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服务。市、县两级组织建立师资库并动态调整,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满足老年教育多样化、内容丰富、涵盖面广的教师供给。鼓励支持有一技之长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利用课余、工余时间到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机构任教,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课酬,以激活地方人才资源。公办老年大学专职教师纳入教育系统教师单列管理。

  (四)加大经费投入。市、县和乡镇(街道)建立常态化经费投入机制,终身教育经费从2019年起按辖区人口及实际工作需要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根据市、县财力情况,逐步提高对老年大学的生均经费拨付标准,逐步提高城乡社区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为老年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