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联合印发《宁德市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操作细则(修订版)》(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操作细则包括政策内容、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引进流程、待遇申报和其他共五个部分。操作细则明确选拔引进工作由全市财政系统、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安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结合全市选拔引进人才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可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首套房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等各类补助政策。
操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2018年2月12日印发的《宁德市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操作细则》政策内容引进的财政金融人才,相关补助待遇仍参照原文件执行。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操作细则旨在进一步适应新发展形势下的人才需求,继续加大我市财政金融人才选拔引进力度,规范财政金融人才的引进和管理,促进我市财政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龚键荣)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隐私保护|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取消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24号 闽ICP备11005255号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