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出台《宁德市防止返贫精准救助方案》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0-10-1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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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为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返贫现象,日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宁德市防止返贫精准救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当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652户重点巩固对象脱贫还不够稳定。接下来,将对一批脱贫不稳定对象和建档立卡以外的省级‘一键报贫’重点监测对象纳入监测,进一步加大对存在返贫风险对象精准救助力度,确保不返贫。”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的制定为全省首创,对救助适用对象、救助条件和措施、救助认定办法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此《方案》适用于出现返贫风险的现行标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经各县(市、区)认定,被纳入“一键报贫”重点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

  《方案》针对建档立卡对象和“一键报贫”重点监测对象出现的返贫风险进行精准救助,共设计防止“因学”返贫、防止“因灾”“因事故”返贫、防止因生产经营损失返贫(只针对建档立卡户)、防止因大病返贫等4种有针对性的救助情形,形成了政策条款。

  在防止“因学”返贫方面。家庭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顶岗实习,不含高费择校)的家庭,当年度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的总和扣除现行政策性补助、补贴或社会救助后,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3000元(不含3000元),“边缘易致贫户”超过6000元(不含6000元)以上的支出部分,按50%比例救助,此项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每年1万元。

  在防止“因灾”“因事故”返贫方面。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非经营性项目财产损失及产生的家庭成员住院医疗费用,在责任方赔偿、商业保险赔付和社会救助后,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边缘易致贫户”每户超过2万元(不含2万元)的家庭支出部分,按30%比例救助,此项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每年3万元。

  在防止因生产经营损失返贫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营的种养业项目,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新冠肺炎疫情、重大动物疫病等原因,影响生产、经营、销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省级产业扶贫保险和其他相关农业险种赔付后,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分按30%比例救助,此项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每年3万元。

  在防止因大病返贫方面。对两类适用对象在当年度因大病住院在政策性报销、社会救助之后,累计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30%比例救助,此项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每年3万元。同时,《方案》还明确规定了不符合救助范畴的有关情形。

  救助认定办法为由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的精准救助对象的认定,采取自下而上申请和自上而下筛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方案》还规定,在防贫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各县(市、区)以市级下达的“防贫救助保障金”扶贫专项资金及县级可统筹的其他资金,建立县级“防止返贫精准救助金”。为切实提高防贫救助政策的精准度、时效性,各县(市、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做好资金日常管理、入户勘查、情况核实和政策兑现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众“应助尽助”、防止返贫。(记者  叶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