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出台文件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2-1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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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确保基金运行平稳可持续,市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意见》,从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改进医共体打包支付、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监管等方面打出一系列“组合拳”,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管理的协调性、统筹性与可操作性。

  据悉,从2020年1月起,由市医管中心对全市当期医保统筹基金运行状况进行逐月统计分析,并按季度报告市医保局;县级医保部门要有专人定期分析本区域基金运行情况。通过有效风险预警,将基金支出异常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防控重点,必要时采取下调医保基金定额、降低考核等级等措施,在定点服务协议中进行严格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取消医保总额控制后,县级总医院如何在医保总额打包情况下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有效管理,成为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为解决这一矛盾,《意见》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取消医保总额控制后,要依托预算管理手段,严格考核基层医疗机构预算执行情况,连同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药占比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与基金拨付挂钩。

  为持续提升医保稽核精细化与专业化水平,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杜绝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根据《意见》规定,从2020年起,对首次查实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所涉违规金额予以拒付处理,对发生重复违规行为的,除拒付违规医疗保障基金外,同时处以不低于二倍违规金额的罚款,并提请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记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