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来源:宁德网 发布时间: 2019-03-0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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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为更好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日前,我市出台了《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其中,提高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

  目录提高了自行采购的标准,将目录内金额起点和目录外限额标准统一提高至50万元,设置了网上超市自行采购的金额起点,提升小额零星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便利性和规范性,降低了交易性成本。同时,还提高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扩大了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目录还规定与网上超市品目有效衔接,对部分集中采购目录品目进行细化调整,与网上超市品目匹配,充分发挥网上超市灵活便捷,价格透明的优势,从而提高采购效率。

  目录明确以采取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划分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项目监管主管部门。依法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采用政府采购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解决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政策衔接问题。

  扩大市属医院卫生单位采购设备的自主权。目录规定,仪器仪表、专用仪器仪表和医疗设备的同类品目的认定以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的品目编码最末级为准,进一步简政放权。(记者 吴宁宁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