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2020年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来源:宁德网 发布时间: 2019-01-1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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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三年,我市将不断优化政策措施、下足绣花功夫、激发内生动力,确保到2020年同全国、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减贫7万多人,现行标准的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017年底的0.028%,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从我市情况看,尚未稳定脱贫的群众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已经脱贫的群众也需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仍然存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的问题。

  我市将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围绕 2018—2020 年,贫困家庭增收幅度不低于同期全市水平,2020年力争达到人均可支配收入1万元以上的目标,推动产业扶贫措施到户,实现户户有项目、户户能增收。意见提出,将加大财政支持,从2019年起,在中央、省级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的基础上,市、县两级都要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市本级每年安排产业扶贫资金1500万元,用于扶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脱贫产业,加快打造一批带动贫困群众长远增收的经济实体。

  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全面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全面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其中,在深入实施教育扶贫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将通过全覆盖、多层次的助学资助、生活补助等措施,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教育负担,防止“因学返贫”和“因贫辍学”。学前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幼儿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并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中等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 4000 元助学金;支持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申请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就读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贴息。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各类奖学金,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帮助其尽快就业。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通过精准扶贫,全面提升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到 2020 年实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摘帽。贫困地区形成便捷畅通的县乡村公路网络;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