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团筹备组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报告。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的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的确认)。
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会长签署)。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三份)。
5.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或手机)。
6.填写下列表格(一式三份):
①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②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长或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③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秘书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④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⑤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⑥ 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⑦ 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
7.社会团体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名册。
8.有厅级领导干部兼职的还需提交省委组织部的批件。
9.有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的需提交市委组织部的审批的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负责人审核表一式五份。
10.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费标准的决议。
11.保证书和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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