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具体业态?

来源:宁德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11-23 11:2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零售业指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门零售商店、品牌专卖店、售货摊等主要面向最终消费者(如居民等)的销售活动,以互联网、邮政、电话、售货机等方式的销售活动,还包括在同一地点,后面加工生产食品,前面销售的店铺(如面包房);谷物、种子、饲料、牲畜、矿产品、生产用原料、化工原料、农用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乘用车、计算机及通信设备除外)等生产资料的销售不作为零售活动;多数零售商对其销售的货物拥有所有权,但有些则是充当委托人的代理人,进行委托销售或以收取佣金的方式进行销售。

  根据《统计用零售业态分类目录》定义,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单位、个体户)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和无店铺两类。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具体分为便利店、超市、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集合店、无人值守商店、网络零售、电视/广播零售、邮寄零售、无人售货设备零售、电话零售、直销、流动货摊零售、其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