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哪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3-1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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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②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③使用农用薄膜时,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④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