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3-18 10:0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