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个人出售种子苗木需要办证吗?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4-05-23 16:3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