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德市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购置的详细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清单(含设备或软件系统名称、开票金额、开票日期、发票号等内容);
5.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转型升级改造的项目,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6.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及实施效果(含改造后的设备照片、软件系统截图、相关文字记录、项目实施后数字化应用情况等)
7.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8.承诺书(附件2),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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