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传统产业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首批市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是什么?

来源:宁德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4-05-3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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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在2022年2月18日前备案的,从2022年2月18日起核算项目软、硬件设备投资额;项目在2022年2月18日后备案的,从项目备案后核算项目软、硬件设备投资额。市本级按核算的软、硬件设备投资额给予1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项目软、硬件设备必须是自动化、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相关联的产品,补助范围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软件与系统投入,其中:

  (1)生产设备投入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购置或融资租赁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以及相关生产辅助性设备,且生产设备及相关生产辅助性设备的数据须接入信息系统;

  (2)信息设备投入指项目建设过程中购置/融资租赁的服务器、存储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传感器、数据模块、5G专网所产生的费用;

  (3)软件与系统投入指项目建设过程中购置或融资租赁软件与系统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软件与系统技术咨询、开发和实施所产生的费用。所购置/融资租赁的软件与系统须属于以下类别: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管理、仓储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产品数据管理、制造执行、排产计划、过程控制、流程管理、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计算机辅助制造、质量和计量管理、安全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与上述类别无关的投入不纳入核算范围。

  3.设备设施按购买价款及进口关税核算,其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计入项目投资额。

  4.融资租赁的软、硬件设备投资,仅将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产生的租金纳入核算范围。

  5.项目支付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否则不予纳入项目投资额的核算范围;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投入,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