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的判断条件具体是什么?

来源:宁德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3-12-1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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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数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不包括本单位劳务外包形式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