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福建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后,企业新取得1类创新药、2类和3类化学药及中药等药品注册批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原料药批准通知书且首次在我省实现产业化;
(二)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研发投入超1亿元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列入创新医疗器械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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