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粉磨站,游艇、玻璃钢渔船制造等项目是否属于产能过剩?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4-05-3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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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60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属于限制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闽政〔2013〕56号)中明确提出“合理布局粉磨站。允许有稳定熟料供应来源的省内水泥熟料重点生产企业,在沿海有大宗混合材来源的消费集中地区,合理布局建设单线粉磨能力100万吨以上、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粉磨站和水泥基材及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在山区工业废渣较集中的靠近市场容量大的地区,合理布局建设单线粉磨能力60万吨以上、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粉磨站。”
  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属于鼓励类,玻璃钢渔船制造属于允许类,但不得备案以任何名义新增产能的造船、修船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船台、船坞、舾装码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