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建项目,是否接受建设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4-05-1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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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要求,目录内公共资源交易应当纳入平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行业归口监管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管。您问题中提到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建项目中材料、设备金额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定标准,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并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要求,接受建设行政监管部门监管。